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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分类》表A.2,A.3,A.4(2023年度适用)

发布时间:2023-10-19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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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GB/T 21010-2017的分类,表A.2三调使用的工作分类,表A.3为城市、建制镇、村庄等用地分类,表A.4为工作分类与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对照表。

A.2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

一级类

二级类

含义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00

湿地



指陆地和水域的交汇处,水位接近或处于地表面,或有浅层积水,且处于自然状态的土地

0303

红树林地

沿海生长红树植物的土地

0304

森林沼泽

以乔木森林植物为优势群落的淡水沼泽

0306

灌丛沼泽

以灌丛植物为优势群落的淡水沼泽

0402

沼泽草地

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的沼泽化的低地草甸、高寒草甸

1105

沿海滩涂

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浸地带。包括海岛的沿海滩涂。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

1106

内陆滩涂

指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洪水位间的滩地。包括海岛的内陆滩地。不包括已利用的滩地

1108

沼泽地

指经常积水或渍水,一般生长湿生植物的土地。包括草本沼泽、苔藓沼泽、内陆盐沼等。不包括森林沼泽、灌丛沼泽和沼泽草地

01

耕地



指利用地表耕作层种植农作物为主,每年种植一季及以上(以一年一季以上的耕种方式种植多年生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休耕地);以及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耕地;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包括直接利用地表耕作层种植的温室、大棚、地膜等保温、保湿设施用地

0101

水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0102

水浇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含蔬菜)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0103

旱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02

园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0201

果园

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0201K

可调整果园

指由耕地改为果园,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

0202

茶园

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0202K

可调整茶园

指由耕地改为茶园,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

0203

橡胶园

指种植橡胶树的园地。

0203K

可调整橡胶园

指由耕地改为橡胶园,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

0204

其他园地

指种植桑树、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0204K

可调整其他园地

指由耕地改为其他园地,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

A.2(续)

一级类

二级类

含义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03

林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森林沼泽、灌丛沼泽,城镇、村庄范围内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0301

乔木林地

指乔木郁闭度≥0.2的林地,不包括森林沼泽

0301K

可调整乔木林地

指由耕地改为乔木林地,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

0302

竹林地

指生长竹类植物,郁闭度≥0.2的林地

0302K

可调整竹林地

指由耕地改为竹林地,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

0305

灌木林地

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不包括灌丛沼泽

0307

其他林地

包括疏林地(树木郁闭度≥0.1、<0.2的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林地

0307K

可调整其他林地

指由耕地改为未成林造林地和苗圃,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

04

草地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不包括沼泽草地

0401

天然牧草地

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包括实施禁牧措施的草地,不包括沼泽草地

0403

人工牧草地

指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地。

0403K

可调整人工牧草地

指由耕地改为人工牧草地,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

0404

其他草地

指树木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不用于放牧的草地

05

商业服务业用地



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

05H1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指主要用于零售、批发、餐饮、旅馆、商务金融、娱乐及其他商服的土地

0508

物流仓储用地

指用于物资储备、中转、配送等场所的用地,包括物流仓储设施、配送中心、转运中心等

06

工矿用地



指主要用于工业、采矿等生产的土地。

0601

工业用地

指工业生产、产品加工制造、机械和设备修理,及直接为工业生产等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

0602

采矿用地

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排土(石)及尾矿堆放地,不包括盐田

0603

盐田

指用于生产盐的土地,包括晒盐场所、盐池及附属设施用地

07

住宅用地



指主要用于人们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

0701

城镇住宅用地

指城镇用于生活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含配套的商业服务设施等用地

0702

农村宅基地

指农村用于生活居住的宅基地


A.2(续)

一级类

二级类

含义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08

公共管

理与公

共服务

用地



指用于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科教文卫、公用设施等的土地

08H1

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

指用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厂、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的用地

08H2

科教文卫用地

指用于各类教育,独立的科研、勘察、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环境评估与监测、科普等科研事业单位,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08H2A

高教用地

指高等院校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0809

公用设施用地

指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的用地。包括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公用设施维修等用地

0810

公园与绿地

指城镇、村庄范围内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街心花园、广场和用于休憩、美化环境及防护的绿化用地

0810A

广场用地

指城镇、村庄范围内的广场用地

09

特殊

用地



指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风景名胜等的土地

10

交通运

输用地



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的土地。包括民用机场、汽车客货运场站、港口、码头、地面运输管道和各种道路以及轨道交通用地

1001

铁路用地

指用于铁道线路及场站的用地。包括征地范围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林木等用地

1002

轨道交通用地

指用于轻轨、现代有轨电车、单轨等轨道交通用地,以及场站的用地

1003

公路用地

指用于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用地。包括征地范围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汽车停靠站、林木及直接为其服务的附属用地

1004

城镇村

道路用地

指城镇、村庄范围内公用道路及行道树用地,包括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专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及其交叉口等

1005

交通服务

场站用地

指城镇、村庄范围内交通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公交枢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公路长途客运站、公共交通场站、公共停车场(含设有充电桩的停车场)、停车楼、教练场等用地,不包括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用地

1006

农村道路

在农村范围内,南方宽度≥1.0米、≤8.0米,北方宽度≥2.0米、≤8.0米,用于村间、田间交通运输,并在国家公路网络体系之外,以服务于农村农业生产为主要用途的道路(含机耕道)

1007

机场用地

指用于民用机场、军民合用机场的用地

1008

港口码头用地

指用于人工修建的客运、货运、捕捞及工程、工作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附属建筑物的用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

1009

管道运输用地

指用于运输煤炭、矿石、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的地上部分用地

A.2(续)

一级类

二级类

含义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11

水域及

水利设

施用地



指陆地水域,沟渠、水工建筑物等用地。不包括滞洪区

1101

河流水面

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之间的水面,不包括被堤坝拦截后形成的水库区段水面

1102

湖泊水面

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03

水库水面

指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设计库容≥10万立方米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04

坑塘水面

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万立方米的坑塘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04A

养殖坑塘

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用于水产养殖的水面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1104K

可调整养殖坑塘

指由耕地改为养殖坑塘,但可复耕的土地

1107

沟渠

指人工修建,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用于引、排、灌的渠道,包括渠槽、渠堤、护堤林及小型泵站。

1107A

干渠

指除农田水利用地以外的人工修建的沟渠

1109

水工建筑用地

指人工修建的闸、坝、堤路林、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建(构)筑物用地

1110

冰川及永久积雪

指表层被冰雪常年覆盖的土地

12

其他

土地



指上述地类以外的其它类型的土地

1201

空闲地

指城镇、村庄、工矿范围内尚未使用的土地。包括尚未确定用途的土地

1202

设施农用地

指直接用于经营性畜禽养殖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等农产品生产的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晾晒场、粮食果品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

1203

田坎

指梯田及梯状坡地耕地中,主要用于拦蓄水和护坡,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的地坎

1204

盐碱地

指表层盐碱聚集,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

1205

沙地

指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不包括滩涂中的沙地

1206

裸土地

指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

1207

裸岩石砾地

指表层为岩石或石砾,其覆盖面积≥70%的土地


A.3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一级类

二级类

含义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20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指城乡居民点、独立居民点以及居民点以外的工矿、国防、名胜古迹等企事业单位用地,包括其内部交通、绿化用地

201

城市

即城市居民点,指市区政府、县级市政府所在地(镇级)辖区内的,以及与城市连片的商业服务业、住宅、工业、机关、学校等用地。包括其所属的,不与其连片的开发区、新区等建成区,及城市居民点范围内的其他各类用地(含城中村)

201A

城市独立工业用地

城市辖区内独立的工业用地

202

建制镇

即建制镇居民点,指建制镇辖区内的商业服务业、住宅、工业、学校等用地。包括其所属的,不与其连片的开发区、新区等建成区,及建制镇居民点范围内的其他各类用地(含城中村),不包括乡政府所在地

202A

建制镇独立工业用地

建制镇辖区内独立的工业用地

203

村庄

即农村居民点,指乡村所属的商业服务业、住宅、工业、学校等用地。包括农村居民点范围内的其他各类用地

203A

村庄独立工业用地

村庄所属独立的工业用地

204

盐田及

采矿用地

指城镇村庄用地以外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

205

特殊用地

指城镇村庄用地以外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风景名胜等的土地

注:对工作分类中0506070809各地类,0603100410051201二级类,以及城镇村居民点范围内的其他各类用地按本表进行归并。

A.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与三大类对照表

三大类

工作分类

类型编码

类型名称

 

 

0101

水田

0102

水浇地

0103

旱地

0201

果园

0202

茶园

0203

橡胶园

0204

其他园地

0301

乔木林地

0302

竹林地

0303

红树林地

0304

森林沼泽

0305

灌木林地

0306

灌丛沼泽

0307

其他林地

0401

天然牧草地

0402

沼泽草地

0403

人工牧草地

1006

农村道路

1103

水库水面

1104

坑塘水面

1107

沟渠

1202

设施农用地

1203

田坎

 

 

 

05H1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0508

物流仓储用地

0601

工业用地

0602

采矿用地

0603

盐田

0701

城镇住宅用地

0702

农村宅基地

08H1

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

08H2

科教文卫用地

0809

公用设施用地

0810

公园与绿地

 A.4(续)


三大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类型编码

类型名称

 

 

 

 

09

特殊用地

1001

铁路用地

1002

轨道交通用地

1003

公路用地

1004

城镇村道路用地

1005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1007

机场用地

1008

港口码头用地

1009

管道运输用地

1109

水工建筑用地

1201

空闲地

 

 

 

0404

其他草地

1101

河流水面

1102

湖泊水面

1105

沿海滩涂

1106

内陆滩涂

1108

沼泽地

1110

冰川及永久积雪

1204

盐碱地

1205

沙地

1206

裸土地

1207

裸岩石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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